人物信息
- 身份
- 军事将领政界人物
陈美藻,湖北红安七里坪镇高庙岗村人。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少将。
陈美藻(1914年2月—1989年1月9日),湖北黄安人,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、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少将[2]。
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干部部部长。1955年,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[3]。
生平 1931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。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抗日战争时期,历任八路军129师385旅769团3营政治教导员,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分校政治部组织科科长,山东军区特务团政委等职。
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,历任鲁中军区警备第1旅政委,华东野战军第8纵队第24师政委、22师政委,第10纵队政治部主任。1949年1月,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8军政委。曾参加莱芜、泰蒙、孟良崮、沙土集、洛阳、豫东、淮海、渡江、淞沪、福州等战役战斗。
1949年8月,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市警备司令部政委[4]。1950年调任渤海军区政委。1952年7月,任山东军区干部管理部部长。1955年5月,任济南军区政治部干部部长,后任政治部副主任兼军区军事法院院长。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,获二级八一勋章、二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一级解放勋章[5]。1958年下连当兵体验战士生活[6][7]。1965年9月至1975年8月,任济南军区副政委。1975年退居二线,任济南军区顾问。1978年,当选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。1980年,任中共济南军区纪委副书记。1982年6月离休。1988年7月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[8]。
1989年1月9日在济南逝世[9]。 陈美藻(1914年~1989年1月9日),湖北省黄安(今红安)县人。1931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,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,1934年转入中国共产党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任红四方面军第四军十一师特务连班长,三十军八十九师二六七团排长,三十军政治部团委会委员,三十军八十八师政治部党委会书记,三十军政治部党委书记,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党委委员。 1989年1月9日因病在
济南逝世。 [1] 中文名陈美藻 国 籍中国 出生日期1914年 逝世日期1989年1月9日 出生地湖北省黄安 人物生平 1931年6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,曾在红四军任通讯员、班长、排长。参加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反“围剿”作战及西征入川。 193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。 1934年4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。先后任红三十军政治部共青团团委委员,红四方面军政治部党务委员会委员。 1934年8月任红三十军第八十八师党委书记,11月任红三十军党委书记。参加创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斗争和多次反“围攻”作战。 1935年5月随军长征,先后任红四方面军政治部政训班队长兼政治指导员、红军大学总支副书记。 1936年3月任红四军第十二师第三十六团政治处主任。10月长征到达甘肃会师,任红四军第十一师政治部主任。 同年底任第十师第三十团政治委员。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七六九团三营教导员、旅政治部组织科科长、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分校政治部干部科副科长、组织科科长,山东军区特务团政治委员。参加建立太行抗日根据地和鲁南敌后抗日游击战争。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鲁中军区警备第一旅政治委员,华东野战军第八纵队第二十四师政治委员,第十纵队政治部主任。 1949年3月任第三野战军第二十八军政治委员。率部参加解放华东的多次重要战役战斗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历任渤海军区政治委员,山东军区干部管理部部长,济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兼军区军事法院院长,济南军区政治部主任,济南军区副政治委员、顾问等职。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和二级八一勋章、二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一级解放勋章。被选为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。 1988年7月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。 1989年1月9日因病在济南逝世。 [1] 词条图册更多图册 参考资料 1李景田主编:《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( 1921一2011 ) 》人物卷,北京: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,
数据来源:红安223位将军名录